草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3年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否

实有 9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否

实有 2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107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否

 

  二、《草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草业学院学生会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总则定名为《草业学院学生会总则》,以下简称“总则”。

  第二条:宗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章程是明确组织定位、界定组织职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准则。为指导和规范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推动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草业学院学生会旨在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增进学生之间的团结与交流,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第三条:遵循原则

  学生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团结的原则,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会内部决策和运作的民主化,尊重每一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选举和投票等方式,让所有成员有平等的参与权利。不断完善和改进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方式,适应学生群体的需求和时代发展的变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组织构成

  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第五条:主席团

  主席团设主席等职位,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统筹分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部门设置

  根据需要设立主席团、秘书处、学术部、文体部、权益部、宣传部等部门,具体职能由各部门自行制定。

  第七条:部门成员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三章:会议和决策

  第八条:会议召开

  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生会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学生会设定固定的会议时间表,例如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确保及时讨论和解决学生会事务。针对重要议题或紧急情况,学生会可以召开特别会议,确保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制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有条不紊地进行,包括讨论议题、决策事项和其他必要事宜。

  第九条:决策程序

  所有重要事项均需经过会议讨论,经过多数通过方可生效。任何成员均可提出议题或建议,提案需提前提交给主席团或相应负责人审核,并列入会议议程。在会议上就提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允许成员表达不同意见,并进行相应的解释和阐述。当对某议题或提案达成共识需进行表决时,采用民主投票方式进行,可以是手举、匿名投票或其他方式。经过投票,通过多数意见的决策方案成为正式决议,确保记录决议内容、投票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经费来源

  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捐赠以及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需经过合理审批程序,用于学生活动、服务和发展。

  第五章:学生会活动和项目

  第十二条:活动策划和执行

  学生会定期举办各类学术、文体、社团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

  管理学生会参与的各项项目和服务,推动学生事务的发展。

  第六章:章程修订和生效

  第十四条:章程修订

  对本总则的修改需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按程序修订。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

  本总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2

统筹分管部门的工作

2

秘书处

2

共青团团务工作

3

宣传部

1

学院新闻宣传,稿件撰写、编辑、发布

4

文体部

2

学院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组织、协助学校组织全校性文体活动

5

学术部

1

青年大学习、学风建设

6

权益部

1

学生权益维护、易班平台建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周晓晴

共青团员

2021

1/40

2

米鑫丰

共青团员

2021

7/40

3

周生辉

共青团员

2022

11/56

4

王婧雯

共青团员

2022

13/64

5

庞雅静

共青团员

2022

10/64

6

高扬栋

共青团员

2022

15/64

7

邢佳怡

共青团员

2022

1/64

8

臧淑敏

共青团员

2022

10/56

9

黄平

共青团员

2022

9/64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学校不排名的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自我提名或推荐: 学生可以自行提名或被他人推荐成为候选人。

  2.资格审核: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符合学生会或组织章程的要求。

  3.选举委员会筛选: 学院团委指导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确保其具备竞选的资格。

  4.公布候选人名单:将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公布,允许进行竞选宣传和活动。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 候选人提名阶段:允许学生自行提名或被推荐成为候选人。

  2.竞选演讲:学院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申请报名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成员进行集中竞选演讲。

  3.调查了解:详细了解参选同学的群众威信、工作能力等。

  4.结果公布和任期开始:根据竞选情况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主席团成员名单。公布最终当选者名单,开始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期。

  七、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组织公开的述职报告会,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整体考察,形成工作评价和指导意见。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学团委专职团干部

刘燕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燕杰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青岛农业大学校团委邮箱qdndtw@163.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