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2023年清明节廉洁提醒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3年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4.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5.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青岛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